欢迎进入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设为首页 | 加入收藏
公司法律顾问
首页> 成功案例 > 公司法律顾问

代理律师作为某集团公司的法律顾问,在本着事实、法律的原则下,高效的处理一起工伤赔偿纠纷案件。 李某在工地上因操作不当,跌落地面,导致桡骨远端骨折,经鉴定为9级伤残,后仲裁至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。李某方提出了伤残补助金、医疗补助金、伤残就业补助金、停工留薪期8个月工资补偿,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、经济补偿金等总计20余万元损失。
 

作为建设方集团公司的法律顾问,接到案件后,一方面要考虑本着事实、法律,维护公司方合法利益,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建设方正在投标某大型项目,尽量减小本起事件对该项目的影响。为此,庭审中,代理律师充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,仔细分析陈述了申请人缺乏事实、法律依据的赔偿请求,例如停工留薪期的时间,根据安徽省工伤目录分类的规定,桡骨远端(即下端)骨折应为3个月并非8个月; 例如,申请人提出的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问题,由于申请人事故发生后再未来公司上班,因此不应重复支付该双倍工资赔偿请求。等等。
 

通过当天庭审,申请人李某及代理律师,对代理律师的各项赔偿请求分析表示认同,最终通过仲裁员的不懈努力,以及代理律师的沟通、协调, 双方在开庭后第2天达成了调解协议,并在开庭后第三天有集团公司支付了赔偿款项。 此后,代理律师本着诚信的原则,不辞辛苦的带着申请人,以及公司各方,向市社保部门办理了申报工伤赔偿手续,由工伤保险基金部门就部分赔偿费用,向申请人一方支付,充分保证了申请人获得了法律规定的赔偿费用。
 

该案自接案到申请人拿到赔偿款,总计17天。既充分保障了顾问单位公司一方的利益,将案件带来的副作用降到最低,又保证了劳动者合法权益最大化,同时也得到了仲裁委的认可,整个办案过程,合法、高效,和谐。


版权所有: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  鲁ICP备2021004170号技术支持:千合网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