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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法律顾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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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回顾改革开放的40年,王丽深深地感到,个人的命运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与党和国家的命运,与人民的命运息息相关,她认为,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她的这段不悔人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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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2018年12月18日上午10点,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。坐在会场聆听习主席报告的王丽深受感动。作为德恒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、主任、首席全球合伙人的王丽博士受邀参加了此次大会。

   下午2点前,王丽又紧接着赶往东北五环的昆泰酒店。由《法制日报》主办、法制网承办的首届“一带一路”优秀法律服务项目颁奖典礼在此举行,王丽和她带领的德恒律师事务所凭借在“一带一路”法律服务领域的不断深耕与创新,荣获了“一带一路”十佳律师事务所、“一带一路”投资类十佳法律服务案例、“一带一路”十佳合作机构三项大奖。

   从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至2018年,中国改革开放整整40年。王丽说她有幸经历了改革开放的全过程。她与同代人一起把自己美好的青春献给了伟大的40年。而进入“一带一路”法律服务领域只是她在这几十年间做过的众多项目中的一件,却也是她当下全力以赴的事。

   改革开放给予学习实践的机会

   王丽说改革开放40年,也是她人生飞速成长的40年。

   1974年,王丽到农村插队当知青,197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,而后又去工厂当工人。在农村和工厂这几年里,王丽却从未放弃学习。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,1977年恢复高考的第一年,王丽便顺利考上大学。1978年春,王丽进入山东师大政治系学习。

   “恢复高考是改革开放的春风前奏。三中全会确定了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,那个时候,我自己的命运与改革开放紧紧连在一起。”谈起这段经历,这位律界“女掌门”顿时柔软了起来。

   多年来,王丽一直坚持着学术研究。1982年,王丽的毕业论文《试谈托马斯•曼的重商主义思想》在《山东师大学报》发表。毕业后留校任教,她首开教育经济学课。1985年,王丽在《教育研究》发表《古楳教育经济思想初探》,将中国20世纪30年代以来的教育经济学研究写入教育经济学史。同年,王丽考入华中师范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,针对教育与经济与改革的关系,她又连续在《教育研究》发表多篇关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与教育关系问题的探讨文章。1988年,《中国社会科学》第4期发表她的硕士论文《论教师劳动补偿》。研究生毕业后的王丽,分配到了中国政法大学任教。

   1996年,当众多律师以刑法306条“伪证罪”被抓后,王丽决定研究律师刑事责任,随后考入吉林大学师从何鹏研究比较刑法。

   2000年,王丽的博士论文《律师刑事责任论》获得答辩委员会“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,弥补了刑法学研究中的一项空白”的评价。

   2002年,王丽所著的《律师刑事责任比较研究》一书在法律出版社出版,2003年获得司法部第四届“金剑文化工程图书”一等奖。

   2001年,王丽参与翻译《英国刑法》;2007年,主持翻译前南刑事法庭理查德•梅法官所著的英国《刑事证据》。

   “令人欣慰的是,我提出的‘律师刑事责任豁免’内容已经入法,中国司法在进步。”王丽说。

  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,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,完善产权平等保护制度。2014年10月,王丽在《中国企业报》发表署名文章《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关键在于完善产权平等保护制度》。而后她牵头承接了国家发改委《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研究》项目,提交了10万字研究报告,对产权平等保护的基本问题,产权的确权、流动、配置、流失、灭失、监管、侵权、救济与争议,产权刑事保护等问题提出研究建设供决策参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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